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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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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并不是每个员工都有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以下情况才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四条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也可终止(这是一条弹性规定,给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多了一条不明确的理由)。
二、    《劳动合同法》保护用人单位利益

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辞职,转正后要提前一个月辞职。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员工怎么处理? 单位如果想解雇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员工,可以事先在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犯了几个小错误就算严重错误。法律上并没有禁止这种小错误累计为严重错误的做法。
三、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给付加班费问题。
   1、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给付加班费问题是1995年国家出台的,已实施了十多年的《劳动法》就有规定的,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只是对这二个问题的重申。

四、 员工不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 员工不愿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A、不录用。B、员工本人写一份书面声明:是员工本人不与单位签,而不是单位不与员工签。
   2、 员工不愿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 对于员工调动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这一条可以看出:调动员工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如果调动员工可以不经过员工本人同意,那么单位就会用调动手段迫使一个员工自动辞职。这就会变成单位变相的“炒”人手段。调动员工其实就是改变员工当初进公司时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改变事实劳动关系)。

六、《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
   《劳动合同法》既没有要求单位增加工资,也没有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哪里来增加用工成本?
   在任何一家单位:员工离职多数都是自己辞职的,被单位无理解雇的员工毕竟是少数。这部分员工要求单位给的赔偿费能够占用工成本总额的百分之几,一年有几个? 哪里来大幅增加用工成本?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被单位解雇的是不用赔偿的。哪里来增加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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