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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使用价值看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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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http://user.qzone.qq.com/308306227/blog/1270099983?ptlang=2052

 

 

算使用价值,知房价必跌。
   2010年在高位买房,20年的按揭还清之日,许多会后悔的。
   20年后,城市化基本完成,计生使得人口减少。20年里,不断盖房,住房过剩,价格低落。
   去看看20年前即1990年盖的老房子吧。你家年收入在6万以上才可能是有效自住刚需,租房时对这样的老房子连斜眼都不会看一下。
   20年以上房龄的房子外观破旧,结构落后,电梯经常罢_工,电话线老是不通,电线老化漏电,连水龙头里的水都带电,下水管道漏得像井喷,却因为几百人在扯皮,修不了,物业公司也气走了。
   随着保温隔热墙体使用、新材料的推陈出新、智能化以及人们审美观念的改变,现在的房子必将会被淘汰出局。而且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房子的生命周期将越来越短。就象汽车、手机、奔腾2电脑2年后就贬值一样的道理,只不过20年使得你沒有马上觉察到而已。 
   有钱的换房住新房去了,住户大多是穷人、老人和租户了。越住越没档次,越住越没面子,那时还有什么东西能够支撑高昂的房价呢?
   20年后,可能让你后悔的事太多了,环境污染,地震,提前成为危楼,遇到城建需要提前拆迁。你在城东买房,5年后工作地点换成20公里外的城西。
    20年后,你儿子要结婚,老态龙钟的他不要,要求买新的。想卖掉已经20年的房子时,银行嫌旧不肯对买者办按揭。想出租,在住房过剩的情況下,半老徐娘谁要?
   35年后,物业税已经不少,城市化不再,人口减少,住房过剩,炒房不再,盖房没有暴利,拆迁20层的楼房去盖20层的,无利可图,开发商没有来拆迁的积极主动性。如果没有拆迁,“倒倒楼年代”的房子质量差,已经不敢住人,还要交物业税(假设是新房的10分之1),你比开发商急。于是,“要求你拆迁”变成“我要求拆迁”。即使有补偿费,20层的楼房每户平均用地只有10平米左右,开发商可以应用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余32年(你买房到出租已经2年,开发商拆迁到卖出房子过1年),开发商能够补偿给你的肯定少得不足挂齿。
   30岁 + 35年 = 65岁时你还要再花钱买一次房。可是,你没有上班,银行不给办按揭,借给你也还不起。最终,房奴繁忙一生,两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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