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说“存在就是真理”,DTO、PO绝对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DTO!=PO,所以也就谈不上谁代替谁的概念。当然了,你非要说老板就不能做员工的话吗?当然可以,不过这是做事的规矩吗?!

一、DTO与PO的不对称关系决定了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DTO与PO存在在映射关系,可能是多对一,也可能是一对多,最特殊的关系就是上面大家说的这种情况“一对一”。也就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可以实现DTO与PO的混用,而其他情况下,如果混用都需要PO进行冗余设计,考虑这些冗余设计会比直接的、简单的造一个新的DTO出现要耗费更多的脑细胞,同时这个东西又不利于后期维护,可以说“牵一发,动从上到下”。
二、性能上决定了PO代替DTO是个蹩脚的设计
PO是与数据库直接交互的对象,比如我要在页面上显示数据库中的数据,如果用PO来实现那么这个PO就得一直保持与数据库的连接,直到数据显示到页面上来。这样如果在service层有复杂运算的话,那么数据库方面的延时是非常可观的,而如果转换成DTO之后,数据库连接就可以尽快释放。所以从性能上来说应该使用DTO--当然对于性能不是很苛刻的情况下不用DTO也行 --不过,熟练的程序员应该养成按统一的方式做项目的习惯,我觉得这样会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