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定增审核流程,可能有很多人也都关心,就在网上搜了一下相关的信息,供参考吧

阅读更多

原文:http://m.guba.eastmoney.com/article/112830353

 

 

定向增发的程序
1、 召开董事会审议定向增发事项:董事会决议决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前1日与相应的发行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载明该发行对 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和限售期。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2日内披露决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定向增发事项: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定向增发方案进行表 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该关联 股东是指董事会决议已确定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 提交证监会核准: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上市公司聘请保荐人和律师配合公司编制申请材料,连同保荐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提交证监会审核。证监会自上市公司报送 申请材料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二周左右会安排一次见面会,请上市公司的高管和证监会领导、业务处长及审核员沟通审核流程。见面会 后当天或次日安排内部的审核会,就上市公司再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然后向公司出具反馈意见。收到上市公司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后,一般在一周左右安排初 审报告讨论会决定初审报告的主要内容。会后10天左右安排发审会,并对再融资进行最终的表决,一般15天后做出核准决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投向属于国家 宏观调控的产业的,证监会需要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
4、发行股票: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在六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发行股票需要由证券公司承销,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均属于原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分享到:
评论

相关推荐

Global site tag (gtag.js) - Google Analy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