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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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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ding是内边距

margin是外边距

一、CSS 概述
CSS 指层叠样式表 (Cascading Style Sheets)
样式定义如何显示 HTML 元素
样式通常存储在样式表中
把样式添加到 HTML 4.0 中,是为了解决内容与表现分离的问题
外部样式表可以极大提高工作效率
外部样式表通常存储在 CSS 文件中
多个样式定义可层叠为一


二、样式解决了一个普遍的问题
HTML 标签原本被设计为用于定义文档内容。通过使用 <h1>、<p>、<table> 这样的标签,HTML 的初衷是表达“这是标题”、“这是段落”、“这是表格”之类的信息。同时文档布局由浏览器来完成,而不使用任何的格式化标签。
由于两种主要的浏览器(Netscape 和 Internet Explorer)不断地将新的 HTML 标签和属性(比如字体标签和颜色属性)添加到 HTML 规范中,创建文档内容清晰地独立于文档表现层的站点变得越来越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万维网联盟(W3C),这个非营利的标准化联盟,肩负起了 HTML 标准化的使命,并在 HTML 4.0 之外创造出样式(Style)。
所有的主流浏览器均支持层叠样式表


三、CSS 语法
CSS 规则由两个主要的部分构成:选择器,以及一条或多条声明。
selector {declaration1; declaration2; ... declarationN }

选择器通常是您需要改变样式的 HTML 元素。
每条声明由一个属性和一个值组成。
属性(property)是您希望设置的样式属性(style attribute)。每个属性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
selector {property: value}

下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 h1 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红色,同时将字体大小设置为 14 像素。
在这个例子中,h1 是选择器,color 和 font-size 是属性,red 和 14px 是值。
h1 {color:red; font-size:14px;}

下面的示意图为您展示了上面这段代码的结构:

提示:请使用花括号来包围声明。


注释:/*   */  在其中不要再包含注释

1、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
除了英文单词 red,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 #ff0000:
p { color: #ff0000; }
为了节约字节,我们可以使用 CSS 的缩写形式:
p { color: #f00; }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使用 RGB 值:
p { color: #ff0000; } p { color: rgb(100%,0%,0%); }
请注意,当使用 RGB 百分比时,即使当值为 0 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么做了。比如说,当尺寸为 0 像素时,0 之后不需要使用 px 单位,因为 0 就是 0,无论单位是什么。
2、记得写引号
提示:如果值为若干单词,则要给值加引号:
p {font-family: "sans serif";}
3、多重声明:
提示: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因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符号,不是结束符号。然而,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这么的好处是,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会尽可能的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就像这样:
p {text-align:center; color:red;}
你应该在每行只描述一个属性,这样可以增强样式定义的可读性,就像这样: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4、空格和大小写
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
body { 

      color: #000; 
      background: #fff;
      margin: 0; 
      padding: 0; 
      font-family: Georgia, Palatino, serif;  
     }
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 CSS 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同样,与 XHTML 不同,CSS 对大小写不敏感。不过存在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到与 HTML 文档一起工作的话,class 和 id 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请注意,类选择器和 ID 选择器可能是区分大小写的。这取决于文档的语言。HTML 和 XHTML 将类和 ID 值定义为区分大小写,所以类和 ID 值的大小写必须与文档中的相应值匹配。
因此,对于以下的 CSS 和 HTML,元素不会变成粗体:

#intro {font-weight:bold;}
<p id="Intro">This is a paragraph of introduction.</p>
5、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3,h4,h5,h6 {   color: green;   }
6、继承及其问题
根据 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 CSS 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 dd)。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 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 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IE/Windows 直到 IE6 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
幸运地是,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Be Kind to Netscape 4"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复制代码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td, ul, o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复制代码
4.0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 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继承是一个诅咒吗?
如果你不希望 "Verdana, sans-serif" 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又该怎么做呢?比方说,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 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复制代码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td, ul, ol, u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
     font-family: Times, "Times New Roman", serif;
  }

复制代码


四、如何插入样式表
当读到一个样式表时,浏览器会根据它来格式化 HTML 文档。插入样式表的方法有三种:
外部样式表
当样式需要应用于很多页面时,外部样式表将是理想的选择。在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改变一个文件来改变整个站点的外观。每个页面使用 <link> 标签链接到样式表。<link> 标签在(文档的)头部:
<head>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mystyle.css" />
</head>
浏览器会从文件 mystyle.css 中读到样式声明,并根据它来格式文档。
外部样式表可以在任何文本编辑器中进行编辑。文件不能包含任何的 html 标签。样式表应该以 .css 扩展名进行保存。下面是一个样式表文件的例子: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不要在属性值与单位之间留有空格。假如你使用 “margin-left: 20 px” 而不是 “margin-left: 20px” ,它仅在 IE 6 中有效,但是在 Mozilla/Firefox 或 Netscape 中却无法正常工作。
内部样式表
当单个文档需要特殊的样式时,就应该使用内部样式表。你可以使用 <style> 标签在文档头部定义内部样式表,就像这样:
复制代码
<head>
<style type="text/css">
  hr {color: sienna;}
  p {margin-left: 20px;}
  body {background-image: url("images/back40.gif");}
</style>
</head>
复制代码
内联样式
由于要将表现和内容混杂在一起,内联样式会损失掉样式表的许多优势。请慎用这种方法,例如当样式仅需要在一个元素上应用一次时。
要使用内联样式,你需要在相关的标签内使用样式(style)属性。Style 属性可以包含任何 CSS 属性。本例展示如何改变段落的颜色和左外边距:
<p style="color: sienna; margin-left: 20px">
This is a paragraph

</p>




输入样式表

可以将一个样式文件输入到另外一个样式文件的中,或将一个样式文件输入到<style>元素中

n@import url(css文件)
p {
   background-color:green;
  }

@import url(import/one.css);

@import url(import/two.css);


CSS:@import与link的具体区别 
五、多重样式
样式表允许以多种方式规定样式信息。样式可以规定在单个的 HTML 元素中,在 HTML 页的头元素中,或在一个外部的 CSS 文件中。甚至可以在同一个 HTML 文档内部引用多个外部样式表。
如果某些属性在不同的样式表中被同样的选择器定义,那么属性值将从更具体的样式表中被继承过来。

层叠次序
当同一个 HTML 元素被不止一个样式定义时,会使用哪个样式呢?
一般而言,所有的样式会根据下面的规则层叠于一个新的虚拟样式表中,其中数字 4 拥有最高的优先权。
浏览器缺省设置
外部样式表
内部样式表(位于 <head> 标签内部)
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
因此,内联样式(在 HTML 元素内部)拥有最高的优先权,这意味着它将优先于以下的样式声明:<head> 标签中的样式声明,外部样式表中的样式声明,或者浏览器中的样式声明(缺省值)。
余下的三种样式声明则和加载的顺序有关
下面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layout.css"> 放置的位置不一样
加载顺序也就不一样,优先级也就不同。

复制代码
<html>  
   <head>

        <title>CSS设置</title>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layout.css">-->  
       <style>

            p {
                background-color:green;
            }
            @import url(import/one.css);
            @import url(import/two.css);
        </style>
        <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css/layout.css">   
    </head>

    <body>
        <p>aaaaa</p>
        <p style="background-color:yellow;">bbbb</p>
        <p>cccc</p>
        <b>wwwwwww</b>

    </body>
</html>   
复制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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