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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ect]继承(经典版)(三)继承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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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ccst


更新:在JavaScript模式中,作者在原继承的几种模式基础上,还总结了一些模式:

1,原型继承  Child.prototype = new Parent();
对于原型继承,在ECMA5中定义了Object.create();方法。实现了无new继承。
var child = Object.create(parent, {//parent是父类对象
  age:11
});

2,对象冒充  Parent.call(this, arg1, ...);
3,原型继承和对象冒充结合
4,父子共用父类原型。Child.prototype = Parent.prototype;
5,道格拉斯方法,使用空函数empty(){}或F(){}。优化后
var inhert = (function(){
  F(){};
  return function(Child, Parent){
    //圣杯版代码
  }
}());
优化后可以只创建一个F。

并且讲述了klass,代码封装的一般结构。(重点1)



6,通过复制实现继承。浅复制与深复制。

7,方法借用与绑定。(重点2)
有时候仅仅想借用一个函数,让该函数运行在自己的作用域内。

在事件绑定和回调函数情况下,函数的this可能指向了window,并不是自己所需要的this指向,此时如果对改方法进行绑定bind,使调用该方法时始终指向自己的this,就是这个章节探讨的问题。ECMASCRIPT5中增加了bind方法,5之前也可以自己模拟实现。jQuery中的实现是proxy(function(){}, this);改变函数运行环境。


2014-01-20
关于this指代总是常学常新,而且在与人讨论的过程中越辩越明,经过讨论(不同人在不同角度的理解)今天自以为总算完全掌握了。
复习,在JavaScript中一共有四种调用模式:
方法调用模式(对象属性模式)、
函数调用模式(就是普通的函数执行)、
构造调用模式(应该叫实例上的方法模式更好)
call和apply调用模式。

详情参考:http://zccst.iteye.com/blog/1931773

方法借用属于call和apply调用模式,而方法调用模式和构造调用模式比较好理解。
下面的例子都是函数调用模式,也即都是普通的函数执行,所以this指向window。

var num = 1;
var myObject= { 
    num: 2, 
    add: function(){ 
    	this.num = 3; 
		(function(){
		    alert(this.num);  //underfined this是Window。如果在全局里定义了var num = 1;则此处打印1
		    this.num = 4; 
		    alert(this.num);  //4 
		})(); 
	    alert(this.num)   //3 
	} 
} 
myObject.add(); //此时的闭包是函数执行模式,this指向window

var scope = "global";
var one = {
	scope : "one",
	getScope:function(){
		return this.scope;//this指向one
	}
};
var two = {
	scope : "two",
	getScope:function(){
		this.scope = "two_inner";
		return function(){
			return this.scope;//this指向Window
		};
		/*
		var _this = this;
		return function(){
			return _this.scope;
		};*/
	}
};
var fun = two.getScope();
console.log(fun());//global //如果使用注释的那一段,则打印two_inner

//问题是为什么this会指向Window呢?因为函数执行,所以this指向了window。

var one = {
	name : "object",
	say:function(greet){
		console.log(greet + ", " + this.name);
	}
};
var two = {
	name : "another object"
};
var yetanother = {
	name : "yet another object",
	method:function(callback){
		callback("Hola");
	}
};
yetanother.method(one.say);//Hola, undefined
//原因?one.say是函数声明function(greet){console.log(greet+','+this.name);}
//该函数暴露在全局作用域中,callback("Hola");相当于是执行该函数,所以callback的作用域是window。根本原因是函数执行并没有绑定到任何地方。





相关的一个问题:
var a = 100;  
function test(){  
    alert(a);  //undefined
    var a = 10;  
    alert(a);  //10
}  
test();  
//原因是:预编译变量声明和函数声明  












继承方式:

一、原型链继承
本质是用父类的对象替换子类原型对象,当然父类的实例属性和实例方法,变成了子类的原型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了,父类的原型属性和方法保持没变

优点:解决了原型属性和方法的复用
缺点:
1,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在成为子类的原型属性和方法。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会被所有子类对象共享。
2,不能向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传参(也无法改变,只能被所有子类对象共用一份)
批注:博主说每new一个子类对象,都会保存一份父类实例属性和方法,我认为是错误的。因为父类实例作为子类的原型对象,是一种指针关系,所以实际情况是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会被所有子类对象共享。证明:通过一个实例修改了某一个属性的值,会通过另一个实例体现出来。
3,如果层层继承,子类对象[[prototype]]属性指针指向的原型对象的constructor指针始终指向最祖先构造函数

二、call继承
Call继承的本质是函数调用,只不过是函数调用时的this域是子类对象,当然没法继承父类的原型方法了

优点:解决了父类实例属性和方法的复用(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直接是子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
缺点:不继承父类的原型属性和方法


三、同时使用call和原型
Call解决了父类实例属性和方法的复用
prototype解决了原型属性和方法的复用

缺点:产生两份实例属性和方法。一份在子类对象中,另一份在子类对象的原型对象中,而且前者会覆盖后者。





原型继承的其他实现方式
1,直接将父类的prototype赋给子类的prototype
缺点:父类与子类耦合太高,因为改动了子类的prototype会影响父类。即使将原型对象的constructor指向子类构造函数,但子类和父类的实例都会共有相同的constructor,这种情形下修改子类的共有方法,同时会修改了父类的共有方法,说明此法不通。


2,niubility方式-利用空函数实现继承【寄生组合式继承】
function Empty(){}
Empty.prototype = Person.prototype;//将父类的prototype赋给空的prototype
Student.prototype = new Empty();
Student.prototype.constructor = Student;
优点:这种情况下修改Student的prototype就不会影响到Person的prototype对象了,并且,因为直接将Person的prototype赋给Empty的prototype,所以不会存在特权属性(实例属性)浪费资源的问题。这样利用空函数就能很好的解决共有方法的继承问题了。当然这时Student.prototype中的constructor是Person,所以最好加上Student.prototype.constructor = Student转换过来。

刚刚看高程,又发现这种方式还有一个特别文雅的名字,寄生组合式继承。
所谓寄生,就是用一个空对象做马甲,只把原型属性和方法继承过来。
再用Call继承实例属性和方法,这样就完美了,解决了前面组合继承中的实例属性和方法有两份的冗余。



3,利用循环遍历拷贝的方法实现继承(循环将父类原型对象赋给子类原型对象)
for(var i in Person.prototype){
Student.prototype[i] = Person.prototype[i];
}
Student.prototype.constructor = Student;
优点:
父类原型对象的constructor指向父类构造函数,
子类原型对象的constructor指向子类构造函数,

这种循环方式,跟父类的实例属性和方法,没有任何关系,所以继承的实现用Call。








其他非主流继承
1,对象冒充继承
缺点:与Call一样,本质仍是函数调用,只不过是赋给子类的一个实例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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