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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老帖子 主题:请教增值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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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正文 |
发表时间:2008-05-11
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A商品的销项税额为:8000*17%=1360元 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100*60=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为:6000/(1+17%)=5128.21元,税额为:5128.21*17%=871.79元. 为什么含税时这样算?麻烦谁知道告诉我一下。 声明:ITeye文章版权属于作者,受法律保护。没有作者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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