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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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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

 

**现代文明正是靠着“契约精神”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完全契约理论:人的所有行为和结果都是可以预计到的,在完全合同中,所有东西都要写到合同里

  不完全契约理论:人是有限理性的,无法穷尽也无法描述清楚未来的状况。出现了合同无法描述的情况,我们就来规定谁有决定权。 

 

“完全契约理论”用绩效奖励的方式激励员工;但遇到复杂的情况,“不完全契约理论”用决定权分配的方式,让老板拍板固定工资,代替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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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国家是建立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的:当没有统一的政府时,人们处于丛林状态中,人人为战。为了摆脱冲突,人们签订契约,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一个多人集体。而这个代表所有人人格的集体就是国家。
奥尔森的 “匪帮学说”,认为当具有暴力资源占优的流动匪帮在成本-收益的比较中因共容利益的存在会逐渐形成固定匪帮为当地民众的生产与贸易活动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刺激经济发展并获取丰厚保护费回报,当所谓的匪帮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形成专制政府,但专制政府依然存在权力的不可持续性等问题,于是在此事实政治权力的基础上会发展出法定的政治权力,也就是对权力的未来分配会形成一定的制度约束而形成民主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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